• 信息公开|
  • 校友网|
  • 网上办事大厅

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博士扩建实验室通风排风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作者: 招标办 发布时间: 2019-10-17 浏览次数:
分享:

安阳师范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就安阳师范学院博士扩建实验室通风排风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师范学院博士扩建实验室通风排风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安师磋商采购-2019-48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24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采购项目内容: 安阳师范学院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拟购一批实验室通风排风系统设备,并对其安装达到实验室使用条件,含通风排风系统14套。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包段划分:1个包段

5.交货完工期限: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7.进口设备:本次采购设备未履行进口产品论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7日。

2、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自20191017日起至20191028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00 至11∶30,下午 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地点:安阳师范学院招标办(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勤业楼B509)

4、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

5、磋商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6、报名时携带:购买磋商采购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其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9 年10月 29 日上午9 :00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安阳师范学院招标办(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勤业楼A106)。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 年10月29日上午9:00

2、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阳师范学院招标办(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勤业楼A106)。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安阳师范学院校园网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5个及以上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安阳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安阳师范学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 关老师0372-3300550

发布人:安阳师范学院招标办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