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师范学院委托,就安阳师范学院弦歌大道校区2019年冬季供暖运行管理及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师范学院弦歌大道校区2019年冬季供暖运行管理及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安师采购2019-49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预算:48万元。
3、工程范围:
弦歌大道南、北校区供暖管网、供暖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其中菊园竹园供暖换热站由中标人配合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后营社区居委会做好换热站的运行管理及值班工作,菊园竹园换热站以外的供暖管网及设施由中标人负责维修维护。中标人所有维修材料必须与原材料一致,维修质量须有招标人认证通过,中标人承担相关费用。
服务范围包括设备维修维护、室外管道破路挖沟维修、阀门管件维修更换、暖气片维修、中小型供暖设施改造工程等。
4、服务期限:2019至2020一个供暖季,包括供暖前期准备,供暖运行管理维修及供暖结否后设备维护保养三个阶段。
5、项目地点:安阳师范学院弦歌大道校区,以实地查看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的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款所属期为 2018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证明,2018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压力容器)。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文件发售日至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结果。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2楼A1202室),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到现场获取;
(2)网上获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1660147771@qq.com)(邮件内写明被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9时00分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安阳师范学院后勤处四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师范学院
地 址: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2-3300152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2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738877730
八、其他说明:
1、不符合磋商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将根据磋商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磋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大会。届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磋商大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3、本次项目磋商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磋商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4、获取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大会的供应商,请在磋商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磋商的资格。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