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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15号)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4-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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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返校复学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员流动带来防控风险,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在安师生员工不离安(安阳市区及辖区),非在安师生员工不离开居住地市域范围旅行。全体师生员工要切实做好自身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出门自觉佩戴口罩,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与外来人员接触。

二、确因工作、学习、生活或其他原因,需离安或居住地市域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外出,并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具体行程安排、健康状况等信息。

三、凡到湖北、北京、上海、广东、黑龙江、浙江等重点地区的人员,除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外,返回居住地后,须隔离14天方可复工复学。政府或社区等另有管理要求的,遵照执行。

四、根据“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全面掌握外出师生员工的行程信息和身体状况,留案备查。如遇特殊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向校疫情防控办报告相关情况。

五、目前疫情防控依然是学校头等大事,全校上下要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纪律规定,对因思想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实不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规依纪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追责。

 

           安阳师范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