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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关于2020年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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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对本学期不返校学生按照全年所交住宿费的50%予以退费。

2.对已返校复学的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收取住宿费,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收取住宿费。

3.615日以后返校的毕业生不再收取住宿费,按照5个月退费。

4.毕业生住宿费需退还部分,由财务处直接退还到学生绑定的银行卡。非毕业生住宿费退还部分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安阳师范学院

                            20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