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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2号4号5号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标公示

作者: 招标办 发布时间: 2021-02-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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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安阳师范学院2号4号5号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交易编号

GBJS2020SG175

项目标段编号

GC410500202000921001001

招标人

安阳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工程管理处

公示时间

2021年02月26日至

2021年03月02日

中标时间

2021年02月23日

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争创中州杯。

(3)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工期

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15日历天)

建设地点

安阳市弦歌大道安阳师范学院南校区内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约26434.56平方米,其中2号教学实验综合楼建筑面积约7883.50平方米,4号教学实验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0670.26平方米,5号教学实验综合楼建筑面积约7880.80平方米。

结构层数

/

中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内包含的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中标价

78048797.33元

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师范学院网》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报价(元)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

负责人

施工项目

经理

投标报价得分

信誉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现场考评得分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阳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8048797.33

李楠

张海燕

卢丽娜

50.48

16.8

17.63

4.67

89.58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79372839.42

魏宇

赵中宇

郭治国

52.13

18

16.75

2.5

89.38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8815348.01

胡书辉

王智忠

苏伟光

51.43

15.8

16.74

4.39

88.36

3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阳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172190728D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施工项目经理:卢丽娜证书编号:豫141061008040

联合体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7412C

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信誉标

1.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安阳建工大厦,荣获省“中州杯”

时间:2019年9月27日

2.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安阳桥小学改扩建西教学楼,获安阳市“文明工地”

时间:2019年1月15日

3.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2018年3月获“河南省建筑业先进企业”称号

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荣誉情况

2018年3月获2017年度“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5.投标人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三证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承接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情况

1.项目名称:海悦国际大厦(EPC)总承包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2月3日

合同金额:暂定400000000元(4亿元)

总建筑面积:8.76万平方米

2.项目名称:安阳市监察委员会新建留置管理中心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1月6日

合同金额:350000000元(叁亿伍仟万元)

总建筑面积:50000㎡

7.投标人承接过的设计业绩

1、启迪·郑东科技城B1地块(含B3地块招商展示中心)设计

单体建筑面积:315205㎡ 合同签订时间: 2018年6月

2、郑州中科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单体建筑面积:5#楼21056㎡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6月26日

8.投标人获优秀勘察设计奖情况

2019年11月获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公共)建筑设计一等奖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170051898Y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施工项目经理:郭治国证书编号:豫141111210565

联合体单位: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32416J

资质证书: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信誉标

1.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利丰国际大厦,获2018-201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时间:2019年12月

2.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航空经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总承包管理(标段号:JA-1),2018年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活动中入选

3.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2018年3月获2017年度河南省建筑业先进企业

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荣誉情况

2018年3月郭治国同志获2017年度“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5.投标人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三证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承接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基地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4月24日

合同金额:75300000元

7.投标人承接过的设计业绩

1、稷山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设计

其中门诊楼建筑面积:15314㎡ 合同签订时间: 2019年9月10日

2、镇平县中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暨医养结合建设项目门诊医技综合楼设计

建筑面积:35281.35㎡ 合同签订时间: 2019年10月1日

8.投标人获优秀勘察设计奖情况

2019年11月“北京天瑞高新技术研发中心”被评为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公共)建筑设计二等奖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783409709K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施工项目经理:苏伟光证书编号:豫141121211958

联合体单位: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490359572

资质证书: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信誉标

1.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河南理工大学综合实验楼,获2020年度河南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时间:2020年7月3日

2.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洛阳创岩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楼,获2020上半年度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时间:2020年9月15日

3.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2018年3月获2017年度河南省建筑业先进企业

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荣誉情况

2018年3月获2017年度“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5.投标人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三证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承接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廉政宣教(基地)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9月26日

合同金额:257945508元

2、洛阳创岩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楼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合同金额:157065685元

7.投标人承接过的设计业绩

1、项目名称:合肥市滨湖新区庐州大道初中、杭州路小学和庐山路便民服务中心建筑规划及施工图设计

其中合肥市滨湖新区广东路初中建筑面积:30460㎡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

2、包河区滨湖金融小镇规划区概念(城市)设计及启动区建筑方案设计

其中启动区A地块建筑面积:40692㎡

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2月

8.投标人获优秀勘察设计奖情况

















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师范学院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弦歌大道南50米

联 系 人:姚恩锋彭楷哲

电话:0372-33005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

联 系 人:李礼义

联系电话:18237290675

监督部门: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工程管理处

监督部门代码:1410502K2492502XW

监督部门联系人:郑舟

监督部门电话:0372-2990393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