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仍复杂严峻,国内出现的聚集性本土疫情已波及江苏南京、辽宁大连、四川成都等多个省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切实做好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行程轨迹等,重点了解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高风险人群关联人员和暑期留校师生相关信息。7月17日以来到过湖南省张家界市;7月23日以来到过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7月6日以来有南京旅居史、经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或与广东珠海、中山,辽宁大连、沈阳,江苏宿迁、扬州,安徽芜湖、马鞍山,四川绵阳、泸州、成都,湖南常德,北京等省市的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个人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师生,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备相关情况,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隔离等健康管理工作。
二、全面加强校门管理。
严把校门关,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入校,留校学生及暑期在校工作人员须人脸识别或查验证件进入校园。
三、严格履行外出审批
请广大师生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跨省旅行。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居住地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返程报备工作。
四、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 场所)、勤洗手、常通风、1 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
五、认真做好健康监测
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当成普通感冒自行治疗,应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做好校园卫生防疫
各单位要加强对洪灾后校园环境的全方位清洁消杀,做好食品、饮用水安全保障,满足在校师生正常生活、学习需求;提醒师生做好个人防护,预防肠道传染病、虫媒和自然疫源性传染病等疾病的发生。
七、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目前,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有效的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尤其是降低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的师生,尽早根据安排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八、持续压实防控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部署,强化防控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