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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心理健康运动会的通知

作者: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发布时间: 2023-10-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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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营造“人人关注心理,人人注重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我校决定举办第十一届心理健康运动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主题

心向红旗渠 追梦新时代

二、口号

阳光心态 激扬青春 团结协作 迈向未来

三、时间地点

20231020日 学校运动场

四、参加对象

在校学生和教职工

五、比赛项目

(一)大众参赛项目

一年级项目:千军战太行(运转乾坤)

二年级项目:走过幸福渠(月球行走)、五谷流进仓(珠行万里)

三年级项目:遇沟架桥(过河搭桥)、人工天河(生命之水)

(二)代表参赛项目

重写山河(神笔马良)、人众胜天(有轨电车)、鼓舞新生活(鼓动人心)、太行添新彩(龙飞凤舞)

(三)教工参赛项目

红旗缚漳龙(旱地龙舟)、千军战太行(运转乾坤)、翻山越岭(快乐过山车)

六、比赛要求

(一)大众参赛项目分年级进行,要求各院系分别按不低于一、二、三年级学生人数的100%70%60%组织学生参加本年级的比赛项目,鼓励大四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参加活动。

(二)代表参赛项目不分年级,要求各院系选派一个由80人组成的代表队参加。

(三)大众参赛项目与代表参赛项目同时进行。

(四)教职工以分工会为单位,每个单位参赛人数20人以上。

(五)校领导、各单位领导、辅导员及班主任要积极参与到师生的比赛队伍中去。

七、奖项设置

(一)学生奖项

1.比赛奖项:总成绩前十名

总成绩=参赛项目成绩(三个年级参赛项目均分之和)+竞赛项目成绩(代表队所有竞赛项目成绩之和)。

2.单项奖:每个项目的前三名。

3.其他奖项:最佳风采奖、最佳贡献奖若干名。

4.体育学院学生参加比赛不计名次。

(二)教职工奖项

比赛奖项:总成绩前十名

总成绩=三个竞赛项目成绩之和

 

附件:1.第十一届心理健康运动会项目及比赛规则

2.第十一届心理健康运动会奖项评选标准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