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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放假通知

作者:   院办  发布时间: 2017-03-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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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