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等37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办高〔2017〕45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在2016年开展的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河南省教育厅决定2017年对思想政治教育等79个本科专业开展评估工作。结合我校本科专业布局,我校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等25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共65名,现就推荐省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省教育厅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受省教育厅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一)组织和开展本学科专业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指导高等学校的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师资队伍等教学基本建设,推进教学改革。
(三)制订符合我省实际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评估任务,提供相关咨询工作。
(五)组织有关师资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六)完成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方式
(一)组织机构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主任委员单位,由主任委员指定秘书长1人,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二)委员组成
1、高等学校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
2、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熟悉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并热心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家。
(三)委员任期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聘期5年。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
2、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心本学科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4、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程序
1、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各院系推荐,省教育厅根据工作需要聘请。
2、各院系按照推荐条件要求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其中每类专业推荐3人并进行排序。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优先推荐。
3、各院系推荐的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只能归属其中的一个专业类,不能跨专业类重复推荐。
4、各院系推荐专家时要站位全校,考虑到本专业兼职教师。
四、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2017年7月3日下午17:30前将汇总表和推荐表纸质版(附件2、3,各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联 系 人:侯德恒
联系电话:2900102 3300102
电子邮箱
jwc@aynu.edu.cn
地 址:和容楼A102房间
教务处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