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校友网|
  • 网上办事大厅

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南校区4#学生宿舍楼地质勘察及轻便触探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审计处 发布时间: 2018-08-09 浏览次数:
分享: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师范学院委托,就“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南校区4#学生宿舍楼地质勘察及轻便触探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南校区4#学生宿舍楼地质勘察及轻便触探项目

项目编号:安师采购2018-36

二、项目简要说明

1、工程规模:“学生综合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18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拟采用框架结构;南校区4#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约14945平方米,地上六层,拟采用剪力墙结构。(基础以及结构形式可参考地质勘察结果进行调整)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控制价:75000元。

4、招标内容:“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南校区4#学生宿舍楼工程的地质勘探和轻便触探。“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南校区4#学生宿舍楼工程场地范围内的地质钻孔、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提交详尽的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协助发包人完成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地质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地质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勘察范围详见平面图)。

4、工 期: 20日历天。

5、项目地点:安阳师范学院院内。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的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款所属期为 2017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证明,2017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结果。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8月10日~2018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2楼A1202室)。

(2)网上报名: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之后发至邮箱(1660147771@qq.com)进行报名。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0日9时00分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安阳师范学院后勤处四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师范学院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372-2900116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2楼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738877730

八、其他说明:

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谈判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谈判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3、本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4、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