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评比活动结果的通报》(教发规[2012]447号),我校被评为“河南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本次总结评比活动,是对“十一五”以来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总结。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统计实施细则》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思想,科学有效地做好我校的教育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三大功能,为领导决策和管理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