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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

作者: 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13-03-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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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工作会议,表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校被评为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这是我校继2009、2010、2011年连续第四年获此殊荣。此外,汪刚、宋东红被评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工作者。

2012年,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管理,切实维护了广大缴存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力促进了我校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