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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再获安阳市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 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14-02-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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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表彰大会,对2013年度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校荣获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是我校继2009年以来连续第五年被评为先进单位。

2013年,我校进一步深化公积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调整公积金缴存金额,按时足额计提缴存教职工公积,积极配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教职工公积金,协助教职工办理公积金支取、公积金贷款等手续,进一步提高了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了教职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