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晚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瑞华教授来我校讲学。在逸夫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陈瑞华作了题为“刑事证据法发展的几个问题”的学术报告。安阳市公检法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安阳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及我校法学院师生共200余人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刘振红主持。
报告中,陈瑞华教授以杜培武案、李怀亮案等案件为切入点,对刑事证据发展的脉络进行了梳理,认为刑事证据法在我国的发展呈现出五种变化:第一,证据理念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证据裁判、无罪推定、不得强迫被告人自证其罪、三大裁判等原则和理念的变化使证据法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变化;第二,实物证据呈现出巨大的变化。确立了证据保管链条规则、鉴真规则、相互映证规则等基本证据规则;第三,司法鉴定规则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确立了检材来源不合法的鉴定意见一律排除、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资质不合规的鉴定意见一律排除、应出庭质证的鉴定人未出庭的鉴定意见一律排除、鉴定违反操作规程的鉴定意见一律排除等鉴定规则;第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生了重大变化。规定了审判前阶段检察机关可以排除非法证据,确立了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自由裁量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强等三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框架,建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本程序;第五,确立了事实认定中主、客观证明标准的相互补充规则等。
报告结束后,陈瑞华教授与现场听众进行了互动,对实务部门在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证据认定的现实问题和师生理论学习及研究中的困惑进行了解答。
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省法官培训学院兼职教授;全国律师协会律师维权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顾问等。2005年获“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称号。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法律诉讼程序、司法制度。主要著作有《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看得见的正义》、《刑事审判原理论》、《程序性制裁理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等,发表论文80余篇。(责任编辑 王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