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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

作者: 党办 发布时间: 2014-11-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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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下午,我校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校领导郑邦山、赵卫东、鲁俊生、纪多辙、朱登潮、杨新新、姚远峰、魏光峰、张建国、王新全、郑俊丽及全体正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会议由校党委书记郑邦山主持。

郑邦山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取得的又一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及会议通过的《决定》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的新论断、新观点、新部署。要把依法治国的各项精神深入落实到依法治校的具体实践当中,落实到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上来。一是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二是要加快推进制度建设,三是要切实提高依法治校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好中办印发的《实施意见》。要自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将法治理念融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之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学校发展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法学院院长刘振红就依法治国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责任编辑 王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