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校友网|
  • 网上办事大厅

首页

安师要闻

首页 > 安师要闻 > 正文

我校获第二届河南音乐“金钟奖”银奖

作者: 宋瑜 发布时间: 2015-01-13 浏览次数:
分享:

音乐学院 供图

1月9日,第二届河南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圆满落幕,我校合唱团喜获银奖,音乐学院刘麟老师获最佳指挥奖。

第二届河南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由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音乐家协会主办,河南省音乐家协会合唱联盟、河南理工大学音乐学院承办。来自全省的10余支专业合唱团队参加了比赛。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我校合唱团演唱了《金色的浮云》、《亲爱的宝贝》、《大青藏》和《甲骨传承》四首曲目,出色的表现赢得了现场评委老师的高度评价,最终摘得比赛银奖。

河南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是由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全省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大奖,每两年举办一次。比赛采取全国“金钟奖”合唱的赛制规则,邀请全国“金钟奖”比赛专家担任评委,由全省各专业院校、各专业演艺团体和各地市音乐家协会选送优秀合唱团参加,是河南省专业性、艺术性最高、最权威的合唱比赛。(责任编辑 王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