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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作者: 晓轩 发布时间: 2016-05-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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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轩 摄



5月24日下午,我校在逸夫图书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全体在校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辅导员,部分思政课教师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主要精神。

校党委书记纪多辙以“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为题作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中,纪多辙从“意识形态的起源、定义、特征、分类、重要性和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问题”、“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了意识形态的起源、内涵、特征、分类和重要性,分析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现状,指出了事关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值得关注的六个倾向性问题和值得关注的十个相关理论思潮,强调了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应坚持的原则、责任定位、责任分解和责任落实等问题。

通过学习,大家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旗帜道路,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意义。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实施细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确保党对高校的领导,确保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大意义。

(责任编辑 王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