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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9-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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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关于对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择优开展滚动支持的工作方案》(豫科〔2024118号)等文件规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和学科领域

  (一)申报项目类别

  卓越青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A类)滚动支持项目、青年科学基金(B类)滚动支持项目、重点科学基金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青年学生科学基金项目(以下分别简称卓青创新群体、青年A类、青年B类、青年A类和B类滚动支持、重点、面上、青年C类和青年学生项目)。

  (二)申报学科领域

  生命、工程与材料、医学、信息、数理、化学、地球、管理科学8个学科领域,其中管理科学领域仅在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中试点资助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1.用户注册。个人(申请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应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2.单位信息填报。依托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请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3.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卓青创新群体、青年A类滚动支持项目还需同时填写经费预算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

  4.审核推荐。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

  (二)相关要求

  1.省内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均可申报。

  2.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2027年度申报指标主要根据各依托单位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立项情况,以及近2年项目过程管理情况等综合确定。根据省科技厅分配指标,我校限推荐面上项目40项、青年C类项目40项、重点项目2青年B类项目2、青年A类项目、卓越青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限项

  3.资助额度在50万元(含)以下的省基金项目继续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申请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均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上传申报系统,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受理时间

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1072400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材料提交

青年C类项目面上项目申请人须提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讯评审意见,由院部统一汇总至《国家自然基金通讯评审意见汇总表-院部》(详见附件

纸质项目申请书(含附件)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书籍式装订成册,纸质《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一式一份,纸质《国家自然基金通讯评审意见汇总表-院部》(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一式一份。各院部请于202610818:00将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材料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国家自然基金通讯评审意见汇总表-院部》)一并报送至勤业楼C416房间电子版项目申报汇总表及通讯评审意见汇总表发至信箱:kyc@aynu.edu.cn

  、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74111

  (二)业务咨询

  1.面上、青年C类项目:省自然基金委 0371—65099390

2.其他类别项目: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0371—6592250865908672

3.校内联系人:周宏宇 赫梦雨 2900939

注:

1.请项目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务必认真阅读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详见附件),并按照指南要求申报;

2.所有类型项目开始时间均为:202711,研究周期请参照项目申请指南

3.请院部严格按照项目申请指南中的申请基本条件”“项目申请人管理规定认真审核院部申报项目。

4.请项目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书前进行认真审核,避免出现下列情况

1)申请人、参与人未在相应栏目签名(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需要作为附件上传)。

2)申请书有关栏目未填;申请代码不正确。

3)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未加盖单位公章或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需要作为附件上传)。

4)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5)申请青年C类和面上项目所提供的不是申请条件中规定类别的国家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如面上项目提供国家基金青年C类项目通讯评审意见)。

6未在申报系统中上传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7)申请人申请超项(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