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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6-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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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艺术学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我校艺术学后期资助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17:00时。

2.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需达到出版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3.艺术类的优秀博士论文项目从各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4.其他申报材料纸质版及数量、电子版要求与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通知要求相同。

各教科研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和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

联系人:张晓兵     联系电话:2900103

科研处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