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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   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15-09-06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2015年度河南省科技厅现已开始组织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围绕现代农业大省、先进制造业大省和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依托省产业聚集区,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等领域建设一批省工程中心。

二、申报要求

(一)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高成长性产业或公益性行业可放宽至3000万元),其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比例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由省直管县(市)推荐的,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的可直接申请省工程中心。

(三)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格式可从河南省科技网下载相关材料(网址http://www.hnkjt.gov.cn)。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15年9月23日-9月25日

申报地点:科研处920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