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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阳市创新人才(团队)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16-04-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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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阳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创新人才(团队)备案工作的通知》(安科〔2016〕1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安阳市科技局开展创新人才(团队)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标准

(一)创新人才备案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或拥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参与备案。

(1)作为骨干技术人员,参与企业重要科研项目并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

(2)拥有专利(包括职务发明等)、科技成果并已经实现产业化等。

(二)创新团队备案条件

团队成员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30%以上,团队负责人复合创新性人才标准,拥有发明专利或取得过科技成果,具有一定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核心团队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二、备案流程

1、创新人才(团队)申报者可登陆安阳市创新人才(团队)备案数据系统http://61.54.243.197:55/)进行注册(操作指南见附件),注册后进行登陆,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2、申报者网上备案完成并通过审核后打印纸质材料。

三、注意事项

1、一个注册账号只能填报一个创新人才或创新团队,如果既要申请创新人才又要申请创新团队,可以注册两个账号。

2、区域/主管单位选择安阳师范学院。

3、个人信息填写要齐全(需要上传电子照片),做到不漏、不少、不假。

4、今后通过安阳市科技局申报和推荐的科技项目,申报人(团队)必须是备案过的人员(团队),否则不予受理。

四、时间和联系人

创新人才(团队)申报者于4月23日前完成网上备案工作,4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科研处921室。

联系人:何方

联系电话:3300103

附件:安阳市创新人才系统操作说明http://www.aysti.net/upload/files/2016/3/1882632109.rar

科研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