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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南校区教育主体广场雕塑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作者: 招标办 发布时间: 2021-05-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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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安阳师范学院南校区教育主体广场雕塑项目

2.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安阳师范学院南校区入口教育主题雕塑,基本情况如下:雕塑总高约9米,底座高度约2米,宽约4米,总重量约10吨(含底座)。雕塑主体部分为锻铜材质及工艺,表层采用法国进口(巴斯夫)防腐罩光清漆全封闭保护抗氧化处理。内部钢结构材料采用60×60×4方通、50×50×3方通、133×5无缝钢管、156×6无缝钢管等钢材,并按照国家钢结构规范制作完成,防锈部分采用热镀锌工艺和船用水下防锈漆喷涂技术。底座部分采用花岗岩钢挂材质及工艺。雕塑主体空间造型呈流线上升形,与周围主体教学楼建筑的平行流线设计理念相结合,产生形式上的和谐统一性,沉稳暗暖的古铜色与周围冷灰色调形成冷暖及明暗的反差效果,变化中不失和谐统一。环境与雕塑相辅相成,共生新景。雕塑整体造型和立意以当地和校园文化为支撑点,概括、提炼、承载着该地域的文化,反映着当代大学校园的审美趋向,表现出地域精神与雕塑自身的永恒性,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96000元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环境雕塑强调雕塑与周围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共荣、共生、共发展,创造具有强烈人文气息的艺术形式。陕西子禾空间艺术有限公司为安阳师范学院长江大道校门、入口广场设计的《阶梯》作品,是由该公司前期参与并结合庭院景观设计而创作的环境雕塑。该雕塑主体与环境背景形成有机融合,完美诠释了安阳地域和校园文化内涵,与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庭院景观规划相辅相成,形成有机的整体。作为院庭景观的配套项目,雕塑与景观在设计过程中相互综合各种因素,形成了艺术审美不可分割的共生关系,与正在建设的校园景观整体设计理念具有高度统一性。该作品作为原创,陕西子禾空间艺术有限公司拥有著作权,具有唯一性、独创性,为呈现庭院景观整体效果具有不可替代性。综上原因,所以只能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陕西子禾空间艺术有限公司

2.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区田马路白杨寨小区十六排54号楼一单元3层西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杨芳绒

河南农业园林艺术学院

教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张松道

河南省文化厅

副研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曹巍嵩

河南行政学院

副编审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1年5月26日8时00分至2021年6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1年6月2日8时00分至2021年6月3日18时00分

六、其他补充事宜: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安阳师范学院和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安阳师范学院

地址: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372-3300550

2.财政部门

名称: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25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65808406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58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