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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3-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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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档案工作实际,定于2026年4月开始进行2025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其他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件、报表、声像、实物、电子档案等不同形式、载体的材料。各部门、各学院具体归档范围可参见《安阳师范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附件1)或查看档案馆网站http://dag.aynu.edu.cn/content2024.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461&wbnewsid=3022。(2025年度之前未归档材料,应分年度整理后一并归档)

二、归档要求

1.压实归档责任。各单位档案工作主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归档工作的领导,督促兼职档案员和相关人员做好归档工作;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单位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移交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并按时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材料据为己有。

2.规范归档方式。文件类归档材料以件为单位进行归档;科研、基建、设备等专业性的归档材料,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立卷。档案立卷整理方法详见档案馆网站http://dag.aynu.edu.cn/content2024.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464&wbnewsid=3017

3.确保材料完整。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归档的声像、实物档案须标明事由(事件)及时间、地点、人物;归档的电子档案须标明与纸质档案相符的标题及时间。立卷人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进行检查,不缺页、不漏项。

归档程序

1.归档验收: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档案馆工作人员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须按要求整理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2.移交手续:各单位移交档案材料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及归档文件目录表”(附件2)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后,归档单位留存一份,档案馆留存一份备查。各单位移交档案应同时提交归档材料电子目录。

3.移交时间:学校各部门和各学院在6月15前移交2025年度归档文件材料至档案馆(勤业楼C226)。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的档案材料,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后的2个月内归档。其它档案的归档时间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慧

邮箱:dasj@aynu.edu.cn

电话:0372-2900352

附件:1.安阳师范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2.档案移交清单及归档文件目录表[2]

                                                         档案馆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