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落实《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豫卫家庭〔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工作安排如下:
1、申请条件:2016年满60岁(1956年出生)教职工(相关流程及表格后勤处网页下载)。
2、申请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
3、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
4、申请材料发放时间与地点:2015年12月30日弦歌大道校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后勤楼108房间)。
5、2015年已办理过《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手续的教职工,本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签字认证手续。
联系电话:3300566
联系人: 王老师 绳老师
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