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学科建设,进一步推进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建设,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关于建设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的实施意见》(院政【2011】2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新增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拟重点建设的一级学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5条:
1.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10人以上。有较高水平学科带头人,有较为合理的学术团队,有4个左右明确的学科方向。
2.近五年有省部级以上课题10项以上,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篇以上,外拨科研经费文科学院、理工科学院分别在10万元、30万元以上。
3.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4.有校级以上重点学科或省级以上科研平台。
5.有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
6.教师有与外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经历。
7.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近五年举办过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二)遴选程序
1.学院申请。申报学院填写《安阳师范学院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申报简况表》(见附件),并提出清晰的一级学科建设规划,重点是学科方向、师资队伍、科研平台、科研成果和人才培养规划等,报学科建设办公室。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申报学院院长进行汇报和答辩。经专家评审,遴选出拟新增建设的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
3.研究确定。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三)具体要求
1.拟申报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的单位采用ppt课件汇报,汇报与校级重点学科考核一并进行,汇报时间为10分钟,答辩5分钟。汇报内容要紧紧围绕学科方向、学科队伍、科研成果、科研平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及建设思路等方面。
2.申报材料以A4纸规格打印装订,需报送一式5份,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 申报材料请于7月1日前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逸夫楼921房间)。评审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朝阳
电话:2900228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