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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安师】刘振红:论市委法律顾问的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9-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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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922日,《安阳日报》理论版刊登了我校刘振红博士的文章《论市委法律顾问的职责》。

 

《安阳日报》2017922日报道:

http://www.ayrbs.com/epaper/html/2017-09/22/content_300543.htm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落实中央与省委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促进决策民主化与法治化的重要举措。

经过单位推荐、组织考核、笔试选拔、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等程序,安阳市委确定了由5名法律顾问、15名法律专家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有幸入选安阳市委法律顾问,既是一种光荣,更是一份责任。自被通知参加市委法律顾问选拔以来,我一直在思考如下三个问题:

第一,市委法律顾问的职责。市委法律顾问不同于政府部门的公职律师、法律工作人员,不同于企业法律顾问,其应提供八项基本法律服务:围绕市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地方性立法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党内规章制度的完善提供法律服务,围绕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提供法律服务,围绕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依法办事能力提供法律服务,围绕标本兼治提供以案促改方面的法律服务,围绕破解改革发展中的难题提供法律服务,围绕维护稳定和谐、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安阳市委法律顾问制度的特色。以上八项法律服务是全国地市级党委法律顾问的共性职责,安阳市委法律顾问制度还应有其特色。其特色可从两个方面培育:一是在工作内容上体现特色,二是在工作机制上凝练特色。从工作内容上考虑,就是将八项法律服务嵌入安阳市历史、现实、未来的宏观格局中思考,与安阳市的市情紧密结合,针对性地解决安阳市依法治市过程中的问题。比如,在服务市委重大决策方面,法律顾问可在解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历史遗留问题上有所作为,可在雾霾治理、绿水青山营造等现实问题上出谋划策,可在打造工业4.0版本等涉及科学发展的未来问题上高瞻远瞩。从工作机制上考虑,就是围绕着法律顾问的职责搭建平台,使他们相互配合,协同工作,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比如,提供法律服务之前的集中调研制度,提供法律过程中的首席专家负责制度,提供法律服务之后的法治绩效评估制度等。我们坚信,经过一段时间的打造,我市法律顾问制度会像人民调解的“汤阴模式”一样,成为全国法律顾问制度的一面旗帜。

第三,当好安阳市委法律顾问的内在动力机制。入选市委法律顾问是一种光荣,这种光荣建立在党组织肯定我们学习、工作业绩的基础之上。把目前的光荣发扬光大,再立新功,不辜负党组织的期望,需要充分激发我们投入依法治市的感情,强化我们服务于依法治国的信仰,提升我们“以法报国”的价值观念。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是当好法律顾问的最低限度要求。法律顾问要用超越工作的眼光看待这份工作,把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要不停叩问自己为国家做了什么,把自己主动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时代洪流中,作出无愧于法治时代的光荣业绩。

 

(责任编辑:苗红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