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公安厅和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普法宣传活动的要求,在《管理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1月3日下午,我校在勤业楼A106会议室召开《管理法》实施三周年普法宣传工作会,学校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副校长王新全主持会议并带领与会人员学习《管理法》相关内容。
会上,与会人员通过观看宣传片、阅读宣传材料等形式,学习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有关政策、登记备案流程等内容。王新全结合我校实际,强调了高校对于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材料、专题讲座、图片展览等形式,使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管理法》的相关内容和规定,进一步提高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的认识,依法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交流合作。
境外非政府组织(简称NGO),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盈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管理法》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开展活动,必须依法设立代表机构或者办理临时活动备案,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