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校友网|
  • 网上办事大厅

首页

教学科研

首页 > 教学科研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7-28 浏览次数:
分享:

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7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630日后出生),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三)各院部要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项目申请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起止时间:202711日—20291231日),单个项目申请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万元。鼓励与企业合作,贯通产学研用,要求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1。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五)各院部应加强项目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研究方向的申报项目,限推荐申报1,鼓励单位内部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优势团队。省科技厅对科研事业单位按法人单位限项申报,我校限申报2项省重点研发专项

(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协同攻关;产业化应用项目原则上应由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须有企业参与。

(七)省科技厅实施“完善项目库建设,建立滚动实施机制”。对上一批重点研发专项备选项目(附件2)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一)用户注册。项目申报人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二)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及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

三、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止至2026826,各院部于202682718:00前将纸质版推荐汇总表及申请书(含附件)一份报送到致勤业楼C416房间,电子版推荐汇总表发送至信箱:kyc@aynu.edu.cn

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请各项目申报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系统关闭后,项目申报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二)项目指南咨询

电子信息领域 037185510761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 037165936658

新材料领域 037186561672

新能源与交通领域 037186548303

生物技术与医药领域 037186233529

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领域 037165967328

农业农村领域 037168102859

(三)综合业务咨询

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 037186561692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037165802522

(四)校内联系方式

科技处:周宏宇 290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