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二、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fund_work_detail/5552.html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上报。
2.申报主体为个人的,自行申报;申报主体为学校的,项目申报人需通过学校账号申报。
3.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我校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读申报指南,积极组织申报。
2.注意区分不同类别项目的申报主体:(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2)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
3.规定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的项目类别,需校内各单位汇总后由学校统一上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申报主体相关基础材料(法人证书、财务报表、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等)在申报系统开通后,将由学校科研处统一在申报系统填报。规定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的项目类别,需申报人自行在系统申报,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向科研处备案。
4.注意不同项目类别申报的经费额度,详见各类申报指南和相关经费管理办法。
5.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申报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项目的申报人于2026年5月15日前提交书面审读申请。
6.根据往年申报经验,临近申报截止日期,系统繁忙会导致申报材料无法正常上传系统,导致项目申报失败,各类别项目申报材料务必按时完成上传。
联系人:张晓兵
联系电话:2900103
科研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