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校友网|
  • 网上办事大厅

首页

教学科研

首页 > 教学科研 > 正文

关于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4-28 浏览次数:
分享: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生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目的

研究生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综合改革实践需要,重点资助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理论、政策与实践问题研究,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申报研究生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按照指南意图开展研究。如确有需要,可对指南意图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三、资助额度

专项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2.专项主要面向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

3.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生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研究生专项。

(二)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科研力量和扎实的学术积累,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要求

1.专项申报不限额。各二级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2.专项研究年限为1-3年,不得延期。1年期的一般项目,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1年以上的一般项目,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报人须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六、工作安排

本次就业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项目申报材料可从我办平台或网站下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1.申报时间安排

我校申报系统于2025年4月28日零时至5月22日17时开放。我校申请人须在5月20日12:00前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并签字,由校内各单位统一收齐后提交社会科学处,由学校5月21日统一加盖单位公章后返还给校内各单位。校内各单位申请人将申请书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逾期不予受理。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校内各相关单位及申请人请按照以上要求报送、上传材料,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我校申报老师需在5月11日17:00前注册完毕。

2.报送纸质材料安排

《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需报送纸质版。其中申请书3份、活页6份,汇总表1份。申请书和活页均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汇总表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报送勤业楼C416,电子版打压缩包由各单位统一发送kyc@aynu.edu.cn。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再有疑问,二级管理单位咨询全规办,地方高校请先咨询省级教育规划办(省级教育规划办电话请上管理平台的“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注意:

1.填报申请书和活页中的预期研究成果时注意按通知要求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填报。预期研究成果的形式、数量、级别等,一经立项,不得擅自变更。

2.申请书数据表右上角“是否微调项目名称”经初步研判是指在项目评审过程中是否同意相关专家微调该项目名称。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根据往年工作实际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要求会有补充规定,具体要求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晓兵      联系电话:2900103


科研处

2025年4月28日